勞動部擬將月薪20萬以上的高階主管納入責任制,不再受工時及加班時數限制,不過這項政策卻引起業界反彈,認為門檻過高,適用人數實在太少。工總秘書長蔡練生認為門檻可降低至月薪10萬,商總理事長賴正鎰則建議將門檻降外勞仲介低至月薪4至6萬。對此,有網友怒批:「4萬算高薪,那以後主管都領4萬就好。」

國發會去年向勞動部提案放寬《勞基法》84條之外勞仲介1責任制適用行業,爭取高階主管、責任制專業人員及新創公司核心人員都納入,卻遭勞動部拒絕。今年1月勞動部雖讓步、採歐洲商會提案版本,以經常性薪資20萬元為門檻開放高階主管適用責任制,卻仍引發產業反彈。

在過去二十年來,台灣前期的外傭均來自菲律賓,但隨著菲傭在台人數不斷攀升之際,菲傭素質不斷下降,且外傭招募越來越困難,但挑工作的情形卻層出不窮。政府於93年底配合開放印尼籍家庭類外勞來台工作,外勞仲介公司開始到印尼招募外傭,因印傭服從性高、純樸勤勞,假日願意配合加班,再加上印尼政府對於外勞仲介公司在當地開設外傭訓練中心相當支持,因此在短短2、3年間,菲傭逐漸被印傭所取代。僱主在選擇外傭時,除按家庭個別需要,亦可客觀從外傭的年齡、星座參考、教育背景、是否有國外工作經驗等不同的角度來衡量,而不同國籍的女傭因為風俗習慣等因素,亦為僱主考慮的重要因素。

對於勞動部訂定的月薪20萬元門檻,工總秘書長蔡練生認為,若要以月薪做為責任制適用指標,則應以10萬元為門檻較合理,或是依國發會版本所得為公司內中位數2倍為主,否則只會有外商公司總經理適用,開放意義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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